香河县中医医院(东院区)综合楼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2024-07-27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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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中医医院(东院区)综合楼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香河县中医医院(东院区)综合楼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中医医院(东院区)综合楼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香河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东院区)综合楼项目设计-初步设计; 2.1.2项目实施地点:***(东院区); 2.1.3项目内容:********* 07 平方米,其中:********* 0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 00 平方米。地上九层(裙房三层),地下二层。
2.2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门诊部、医技部、住院部、行政办公中心、地下车库以及配套设施拆除、提升改造等; 2.2.2标段划分:***; 2.2.3设计周期:***; 2.2.4最高限价:**2万元 ; 2.2.5招标范围:***、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甲方进行报批报建的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数据采集、现场踏勘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财务要求:***, ******自公司 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报表;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 17:***(北京时间,下同),***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大厦北楼23层联系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地址: 香河县府前街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邮编:

065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李林

联系人: 薛森
电话:

0316-****

电话: 0316-****
传真:

/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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