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湖镇临湖路景观环境提升工程成交公告采购包1
-->工程类 |
名称:*** 施工范围:***,南至碧湖路交叉路口,总长度1.97km。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两侧绿化修补提升改造、草坪退化部分补种、人行道修补、路面局部沥青面层重铺,局部路面基层修补,并且新加中医科学院大学公交站一座,园博园园路公交站移位一座,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0033 |
田伟根、查康、戈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 100(含)-5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说明:***,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成交单位须按上述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4 ****** 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本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层主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