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 ******限公司 第二批砂石材料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 ******限公司 报价:****.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26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05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 ******限公司 报价:****.50元。
第3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00元。
第4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5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1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报价:****.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三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合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监 督 部 门:*********限公司 经营开发部
地 址:***
电 话:***-****
异议受理机构:*********限公司 党群综合部
地 址:***
电 话:***-****
附件1:***、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