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清苑、怡园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清苑、怡园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5GC2024FJ2719 | 任务书编号: | FS****240281号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清苑、怡园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5GC2024FJ271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清水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春江路18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德志 ****10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 ******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芸****19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联合 ******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73.98% | ||
项目负责人 (总监) | 姓名:***;李洪英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5273;鲁********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设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 施工:***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公租房装修(EPC)项目;五莲县黑虎山射击中心项目射击馆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联合体:*********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73.88%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袁林 | ||
资质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 | |||
资质证书编号:*******3087;ZGB****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设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 施工:***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康定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联合体:*********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报价 | 73.86%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花旭东 | ||
资质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 | |||
资质证书编号:*******7174;****753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设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 施工:***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 ******限公司 厂区项目;高新区第一小学项目EPC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限公司 :***求第7条中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得分情况:***;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uhu.****.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wuhu.****.cn),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