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滨江办公区及南山办公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滨江办公区及南山办公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日 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 ||
开标时间 | ****-**-**日 09:***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梦思、蓝斌、郑淑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滨江西大道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蔡工,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梦思、蓝斌、郑淑明,0591-****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滨江办公区及南山办公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K-C0034-B00(FJSXZB****)
项目名称:***办公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 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1 |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滨江办公区及南山办公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滨江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楼内总建筑面积约67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00平方米)、南山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楼内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附属用房及室外面积3000平方米),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175 | 1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外运大厦七层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邮件办理:*********(公司 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邮件至邮箱:********* 163.com。(3)未办理获 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外运大厦七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提交社保增员材料视同满足本项要求。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滨江办公区及南山办公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cn)和②***采购网( ccg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蓝斌、郑淑明,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郑淑明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zygg/gkzb/202406/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