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2024-06-20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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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学用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1 ****** 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日08点30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技术、功能指标要求”内容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三)评分细则中技术功能要求响应程度的评分标准更正为:
“货物技术功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功能要求程度:
1、满足基本要求的(即无负偏离),得35分;
2、技术功能指标中有一项非“★”条款为负偏离或未响应扣1.75分,扣至0分为止。
3、本项目按照各技术功能指标中非“★”条款(共20项)的技术偏离情况计算偏离值,即上述“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扣1.75分”。其中的“一项”是指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所列的技术功能指标中非“★”条款(共20项)中的1.至20.标号的内容。例如,技术功能指标非“★”条款中有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该单项技术与功能指标即为负偏离,扣1.75分。
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时应对“负偏离”项目依次编码,例如“负偏离1、负偏离2......”,如因投标人对负偏离编码错误而影响评审,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单项评分最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更正,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日 18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斯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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