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法”微信、微博及江苏长安网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276.00
¥593,000.00
服务类 |
名称:***、微博及江苏长安网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王祖洪(组长)、赵中星、白玉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低于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按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收取。 ******理公司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收费金额:***(¥8,895.00)。
付款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
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27E代理费字样。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限公司
开户 ******限公司 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3053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人:***、李金楠、张明立、佟仁萍
联系电话:***-****-706、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楠、张明立、佟仁萍
电话:***-****-706、025-****
十、附件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