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运河港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2024-06-1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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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运河港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94

宿迁市 ******限公司 的宿迁市运河港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装饰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运河港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规模:**0万元

1.3 工    期:***

1.4 质量要求:***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缺陷时一次性付清(无息)。(每次付款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运河港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业资质;

4.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6.4项目负责人业绩:*******-**-**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0万元 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等。(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等)、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日 09:*******-**-**日 17:***。

5.2 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添加微信(****866)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 14:***;

6.2 开标地点:***(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6.3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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