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三中教学楼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东港三中教学楼外墙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1 ****** 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工程名称更正。
更正日期:****-**-**日 14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网“首页-办事 指南 ”中公布的“***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和“***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 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请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办理 CA 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需***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 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 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提交以 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 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 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 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 30 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4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