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欢口镇区环卫保洁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 丰县欢口镇区环卫保洁项目 JSZC-320321-XZZX-C ****** 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321-XZZX-C ****** 9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85万元。
采购需求:
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
2.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12:***,下午12:***-2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9:***(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理公司 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59@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