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1线古田县芝垄村至闽清渡塘村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交易公告
1.条件 | |
S211线古田县芝垄村至闽清渡塘村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德市古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其他,行政监督部门为古田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0万元 ,最终发**7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塘村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起于大桥镇芝垅村、途径隆德洋村、常洋村、葛藤湾村等村庄,项目止于古田县与闽清县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8+580(现场实际桩号K59+033),设计终点桩号为K21+296.053(现场实际桩号为K71+749),改造路段全长12.716km。 2.4 工期要求:***+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与施工同期) 2.5 质量要求:(1)工程管理及质量应满足《福建省公路局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旧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路面管理的通知》、《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建设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33号要求。 (2) 达到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35/T ****** 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执行。 2.6 其他要求:(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5.****.64 :***/)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乙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以上交通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3)监理员2人,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证书。(4)专职安全员1人,持有交通行业安全监理员证。(5)以上人员按《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日09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ningde.****.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日 10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德市古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 时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