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怀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怀宁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日 17:***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程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389 | ||
采购单位 | 怀宁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怀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6-**** |
怀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
目装修设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0305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修设计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更正为“怀 ******限公司 ”。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中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财政评审结束支付 50%,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支付30%,余款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更正为“合同签订后完成并提交设计方案初稿且通过采购人审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20%,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形成方案终稿且通过采购人审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50%;提供施工图终稿且通过采购人审批确认后付清余款”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注:***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更正为“注:***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3 月、4 月、5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日10时00分。
5、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日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6/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