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昌盛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克东县昌盛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一次)
项目编号:***********
致:***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现做出如下澄清: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其中:***;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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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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