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勤县石羊河干流(蔡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甘肃 2024-06-1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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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勤县石羊河干流(蔡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民勤县石羊河干流(蔡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和《武威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民勤县河湖管理中心 ******限公司 对“民勤县石羊河干流(蔡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蔡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2)项目性质:***

(3)项目建设单位:***

(4)项目建设地点:***

(5)项目建设工期:*******-**-**日~****-**-**日,总工期10个月。

(6)项目建设内容:***.05km,其中新建格滨笼坡式防洪堤2.85km,格滨笼台阶式防洪堤0.20km。其中:***,采用砂壤土筑堤,迎水面坡比1:***.0,背水面坡比1:***.75。迎水面采用格滨笼石笼生态护坡,堤顶封顶宽度50cm,厚度30cm,护坡厚度取为30cm。为尽量减小对河床的扰动,本次护岸不设基础,底部设厚0.4m厚格滨块石护脚。为尽量减小对河床的扰动,本次护岸不设基础,底部设厚0.4m、宽3.0m格宾笼卵石护脚。防洪堤砂壤土由振动碾压实设计压实度不小于0.91。为防止护坡背部细小颗粒被洪水带走从而发生破坏,护坡下部全断面铺设一层300g/m透水土工布,桩号K4+516~K4+700.0段河道较窄,左岸密布农田,无削坡条件,为增大过流断面、提高过洪能力,设计为合阶式防洪堤迎水面采用固滨笼台阶式挡墙。根据固滨笼的施工特性及墙体稳定性,挡墙顶宽1.0m,迎水面为台阶式布置,单个台阶宽0.25m、高0.50m,地面以上总高度4.0m。挡墙底部设宽3m、厚0.5m平脚基础,下设抛石挤淤宽3.5m,厚0.4m。基底埋深为相应深泓线以下1.5m。为防止墙背岸坡土体中的细粒冲出,影响安全,在固滨笼台阶式挡墙背部全断面铺设300g/m透水土工布,起到反滤防冲的作用。背水面设置宽4.0m,厚0.2m砂砾石路面。

(7)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工程为IV等小(1)型防洪工程,堤防级别为4级。

(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9万元 ,其中:*****9万元 (**3万元 ,**0万元 ,**4万元 ,**1万元 );移民和环境**0万元 (环境**6万元 ,水土保持**5万元 ,移民**9万元 )。

二、项目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风险调查的对象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1.建设过程中对周边交通的影响问题和人员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问题。

2.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噪音、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对周边村民的影响,以及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问题。

3.项目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法、合理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等问题。

4.人员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文明施工、人员组织管理等安全问题。

5.项目质量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问题。

6.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7.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民勤县石羊河干流(蔡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民勤县河湖 ******评公司 ******限公司 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示日期

自****-**-**日至6月21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005

******评公司 ******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856

特此公示!

民勤县河湖管理中心

******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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