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板桥场镇河段防洪减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永川区板桥场镇河段防洪减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答疑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板桥场镇河段防洪减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质疑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 ******团公司 中的母公司,母公司为独立法人,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 ******母公司 财务报表 ******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回复:***第1.4.1项第2条已对投标人财务状况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