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服务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拟采购消防设施维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可联系下附联系人进行现场确认)。现征集供应商进行询价。该询价作为日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 ******及公司 营业执照于****-**-**日16:*******9@qq.com。
联系人:***-****。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经营范围包含消防维护和保养;或具有省级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2级以上,否则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4、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