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采样设备(自动留样仪)运维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583-SZGZ-G ****** 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动留样仪)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备注:***,130台混合采样仪90天内完成仪表安装调试及相关等工作,并提供运维服务,服务期12个月。原有执法采样设备50套运维服务期一年。”更正为“备注:***,130台混合采样仪 90天内完成仪表安装调试及相关等工作,并提供运维服务,服务期12个月。原有执法采样设备(单采) 50套运维服务期一年。39 家水污染源排放重点企业水质采样器(混采)运维服务期一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3:***(北京时间);
2.2开标时间:****-**-**日13:***(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政务服务中心(西区)B座7-10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501室
联系人:***、沈佳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佳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