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岷江航电项目建设协调中心汤坝航电库区湖面漂浮物打捞清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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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282号1层*号 | 418,968.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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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汤坝航电库区湖面漂浮物打捞清理 | 对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大坝以上,原蟆颐堰岷江导流坝以下湖面段(约8.5公里)湖面漂浮物、垃圾进行为期5个月(2024年6月至10月,不低于120天)打捞清理工作,保障汤坝航电库区湖面清洁 | (一)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对汤坝航电枢纽工程大坝以上,原蟆颐堰岷江导流坝以下湖面段提供打捞清理服务,积极主动与采购人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二)遇突击任务或重大活动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人布置工作,同时准备好一支突出保洁队伍,随时应对各种突击保洁工作。(三)作业船只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定期保养,标识明显,非作业时间应安全、规范停靠。(四)作业人员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救援物资。(五)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管理,同时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管理预案等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及人员符合操作规范及安全管理。(六)打捞船只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应配备废油、废水等废物处理设备设施,不得有燃油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问题产生。 | 本项目服务期限5个月(不低于120天),服务合同成交公示后签订,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在2日内将打捞船只运送到场开展工作。 | (一)作业时间:***:***-11:***;14:***-18:***(可根据季节做实际调整)在预警或暴雨等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为确保安全,不得下河作业,并按照当地防汛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或将船只吊装上岸;有突击任务或重大活动等情况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应急管理。(二)质量标准:***(白色垃圾、漂浮杂物、浮萍、水棉、水葫芦等);打捞及清理后的垃圾应及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做到垃圾、杂物日产日清,保证船舱内无积存垃圾;保洁河道时保持地面干净,地面不得有遗漏垃圾存在,清运垃圾时不得有滴、漏、洒现象,不得产生生态环境问题。 | 418,968.00 |
吴志庆(采购人代表)、袁利、李文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 ****** 00元(大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任公司
地址:***二段9号(旺达广场11栋2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世纪康恒 ******任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