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岩心数字化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岩心数字化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日 2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岩心数字化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M)-20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岩心数字化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岩心数字化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专用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集成、调试及伴随的所有服务(包含岩心数字化扫描仪及其配套系统1套,X射线荧光光谱仪(手持式)及其配套系统1套)。
备注:***“交钥匙”工程,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集成安装和系统试运行等,提供符合规范和要求的岩心数字化及岩矿分析系统(包括设备及配套软件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1月底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任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北京时间)
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0:***(北京时间)
地点:***://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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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0万元 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0万元 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31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岩心数字化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456.7K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tp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