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饶市中心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饶市中心医院 张女士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日 0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昌皓、全媛、刘子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3-**** | ||
采购单位 | 上饶市中心医院 张女士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庆丰路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饶市凤凰大道7号万嘉商 ******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3-**** |
江 ******限公司 关于上饶市中心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9)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履约保证金金额:***%,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现更正为:***%,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前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事项。自合同履行完毕后由投标人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至卖方指定帐户内,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到货,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利息。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2、此更正内容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维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分公司 )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媛、刘子豪
电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