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770线梅县区大坪至石坑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78773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道X770线梅县区大坪至石坑灾毁修复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道X770线梅县区大坪至石坑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县道X770线梅县区大坪至石坑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石坑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1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 | 县道X770线梅县区大坪至石坑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X770线梅县区大坪至石坑灾毁修复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以梅县区交〔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州市梅县区地方公路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地方公路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石坑镇。 2.1.2建设规模:***、石坑镇,路线总长3.56公里,路基宽10米,路面宽7米;公路等级:***;行车速度:***/h;行车道横坡:***%。 2.1.3技术标准:***,路面宽7米;公路等级:***;行车速度:***/h;行车道横坡:***%。 2.1.4 最高投标限价:*** 2.2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 1类 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附录2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mot.****.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于****-**-**日至****-**-**日,***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自行填写投标登记信息(包含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信息),且经确认后成为正式投标人。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并经投标登记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经确认后的正式投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发布,则视为发放给所有正式投标人。具体投标登记及相关***交易平台关于交***交易平台操作指引的相关指引进行操作,详见(http://www.****.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集中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专业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含交易系统、文件编制工具、开评标系统等)→交通公路工程→系统工具下载→系统工具及驱动包(投标人)下载:***://www.****.cn。 5.3 投标人解密时间:***件解密时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日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开标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补遗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 7.联系方式
2024年 5 月22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 附件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 ||||||||||||||||||||||||||||
工期(交货期) | 48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附录2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mot.****.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即****-**-**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少于12km的新建或改建、扩建或灾毁修复(恢复)或灾毁重建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其中至少1项合同里程不少于3km。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 ******限公司 网站(https://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09:***:***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16:***:***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开标方式 | 远程在线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09:***:*** 开标地点:***(地址:***)开标室(***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站、梅县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
招标人 | 梅州市梅县区地方公路总站 | 办公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西山村 |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 ******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3#办公楼3A-315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3-**** | |||||||||||||||||||||||||||
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3-**** | |||||||||||||||||||||||||||
发布责任人 | 中咨 ******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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